近日,乳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招商引资奖励扶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招商引资是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集群化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一号工程”和生命线,树立产业为王、项目为王、企业为王的意识,从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扶持政策、搭建招商平台、组织招商活动等多个方面,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突破。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和鼓励外来投资者投资兴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招商引资奖励扶持政策,进一步明确扶持方向和标准,对纳入全市招商引资考核的相关企业和项目,根据完成的实物工作量或到账外资金额,对项目和引荐人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扶持。
01
内资项目落户奖励
1.对考核认定的内资制造业项目,完成实物工作量1000万元—5000万元的,给予不高于4%的奖励扶持;完成实物工作量5000万元(含)—1亿元的,给予不高于8%的奖励扶持;完成实物工作量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不高于10%的奖励扶持。完成实物工作量2亿元以上及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投资项目和利用海上风场、光伏等我市资源引进的产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2.对考核认定的商贸综合体、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生活性现代服务业项目,完成实物工作量1亿元以上的给予不高于2%的奖励扶持;完成实物工作量2亿元以上的,给予不高于4%的奖励扶持。
02
外资企业到账资金奖励
1.凡当年实际到账外资达到50万美元的项目,对到账企业进行奖励。当年实际到账外资50万美元(含)—500 万美元的,按不高于到账金额的1%奖励;到账500万美元(含)—1000 万美元的,按不高于到账金额的1.5%奖励;到账 1000 万美元(含) 以上的,按不高于到账金额的2%奖励。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5+5”十强产业项目到账按奖励标准的1.5倍予以奖励;世界500强投资的项目,按奖励标准的2倍予以奖励。奖励按最高标准执行,年度奖励单个企业金额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特殊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奖励。
2.凡当年引进实际到账外资达到50万美元的项目,对项目引荐者进行奖励。当年实际到账外资50万美元(含)—500 万美元的,按实际到账外资的2‰奖励;到账外资500 万美元(含)以上的,按实际到账外资的4‰奖励。引进世界500强投资的项目,按奖励标准的2倍予以奖励。年度奖励单个项目引荐者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提问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招商引资工作事关地区发展。请问,我们下一步在加大招引外资方面有哪些规划和打算?
为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加大新能源产业招引外资力度。抢抓海上风电产业推进机遇,抓好海上风电产业外资项目引进,重点跟踪服务好国电投、国华能源等外资大项目,将新能源产业利用外资作为我市利用外资的重要来源。
进一步丰富利用外资模式。探索利用外资新模式,鼓励企业增资扩股、利润再投资和境外股东借款转增资,充分发挥现有存量企业在资源、管理、渠道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挖掘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潜力,加强递延纳税、重大项目奖励等政策宣传,引导外资企业以利润、外债转增注册资本等渠道加大增资力度,有效推动外资企业膨胀发展。
重点抓好制造业高技术项目落地及资金到账。在巩固传统产业与新能源产业招商基础上,重点加大对制造业和高技术项目招商力度,助力我市扩大利用外资规模。
请问招商引资项目奖励的兑现程序是什么?
对项目形成实物工作量奖励扶持,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按以下程序落实兑现:
项目引荐单位向市商务局提交兑现申请,同时提报项目投资决策决议及合同文本。
奖励扶持资金根据市考核办、商务局等职能部门认定的项目实物工作量予以确认,扶持期一般不超过3年,投资规模过亿元项目可延长1年。相关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项目达产后的奖励资金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的总额,超过总额的,超额部分可顺延一次,在下一年度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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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文读懂招商引资奖励扶持政策》